本流程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》《 艺术品拍卖规程》及行业规范制定,旨在保障委托方合法权益,明确委托拍卖全流程权责,所有委托业务均严格遵循本流程执行。
重要提示:
▲本公司承诺所有拍卖活动遵循「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诚实信用」原则
▲委托方需对拍品来源合法性、权属清晰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
▲所有流程节点均有明确时限约定,超时未办理业务的按本公示规则处理
▲业务咨询热线:[0871-67014778]
委托方可通过以下任意方式提交拍品基础信息:
1. 现场提交:直接到接待大厅服务台提交拍品高清照片、尺寸、材质、来源说明及本人联系方式
2. 线上提交:发送资料至官方征集邮箱 [1759748739@qq.com] 或对应品类业务部门微信
3. 邮寄提交:将拍品资料邮寄至公司总部征集部(地址:[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569号南亚第一国际B座803])
需提交的基础信息清单:
· 拍品基本信息:名称、作者/年代、尺寸、材质、保存状况、瑕疵说明
· 权属证明:购买凭证、继承证明、收藏记录等可证明所有权的材料
· 委托人身份证明:自然人提供身份证/护照,机构提供营业执照+法人身份证明
1. 业务部门对提交的拍品信息进行初步审核,判断是否符合上拍标准
2. 初审通过后,工作人员将主动联系委托方,约定现场鉴定时间
3. 委托方按约定时间携带拍品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参加鉴定
各品类业务对接部门联系方式:
业务部门 | 联系方式 | 征集范围 |
中国书画部 | 电话:[198-1112-0011] 微信同号 | 古代/近现代/当代书画、书法 |
古董珍玩部 | 电话:[181-0088-4880] 微信同号 | 瓷器、玉器、青铜器、杂项 |
现当代艺术部 | 电话:[153-6880-6413] 微信同号 | 油画、雕塑、潮玩、当代艺术 |
邮品钱币部 | 电话:[198-1112-0011] 微信同号 | 邮票、钱币、纪念币 |
古籍文献部 | 电话:[138-8893-3255] 微信同号 | 古籍善本、信札、老照片 |
1. 由具备专业资质的鉴定专家团队对拍品进行现场鉴定,包括真伪、年代、品相、艺术价值评估
2. 评估过程参考近期同类拍品市场成交价、学术价值、稀缺性等多维度因素,出具专业评估报告
3. 鉴定结果分为「符合上拍条件」「建议修改后上拍」「不符合上拍条件」三类,由工作人员当面或书面告知委托方
鉴定说明:
· 本公司鉴定为专业评估意见,不构成对拍品真伪/年代/价格/品相的绝对担保
· 如委托方对鉴定结果有异议,可申请第三方权威机构复检,复检费用由委托方承担
· 不符合上拍条件的拍品,委托方可当场取回,本公司不收取任何费用
双方就拍卖核心条款达成一致后,签订正式《委托拍卖合同》,合同需明确以下内容:
1. 拍品详情:名称、规格、保存状况、瑕疵说明(需双方签字确认)
2. 保留价约定:双方协商确定拍品最低成交价格,保留价严格保密
3. 佣金与费用:
o 成交后佣金比例:落槌价的 [10%-15%](具体比例按品类约定)
o 保险费:成交后按落槌价的1%收取,未成交按保留价的1%收取
o 未拍出手续费:流拍后按保留价的3%收取(特殊约定除外)
4. 拍卖安排:预计拍卖场次、时间、地点
5. 权责约定:拍品保管责任、流拍处理方式、违约责任等
合同一式二份:委托方留存1份,本公司财务部留存1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1. 委托方将拍品交付本公司,库房管理员对照合同清单核对拍品信息,双方签字确认后办理入库手续
2. 本公司提供专业库房保管服务,配备24小时监控、恒温恒湿、防火防盗系统,保障拍品安全
3. 后续将开展拍品拍照、图录制作、市场推广、招商宣传等筹备工作,相关进展可随时联系对应业务专员查询
1. 拍卖会按公告时间如期举办,本公司将通过短信、电话、微信等方式告知委托方拍卖结果
2. 拍卖成交:
o 买受人付清全款(成交价+佣金)后,本公司在拍卖成交日起7个工作日内,扣除约定佣金、保险费及其他费用后,将剩余款项支付至委托方指定账户
o 委托方需配合提供相关票据及身份证明办理结算
3. 拍卖未成交(流拍):
o 委托方可在收到流拍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,到本公司办理拍品取回手续,需按合同约定支付未拍出手续费及保险费
o 双方也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,调整保留价后安排下一场拍卖
o 逾期7个工作日未取回的拍品,本公司将按每日 [50元/件] 标准收取保管费,逾期6个月未取回的,本公司有权对拍品进行处置
1. 有权了解拍卖进度,查询拍品保管、推广、拍卖情况
2. 有权与本公司协商确定拍品保留价,在拍卖前有权书面申请撤回拍品(需承担已产生的成本费用)
3. 拍卖成交后有权按合同约定收取拍卖成交款
4. 对业务人员服务不满意的,有权向监督部门投诉
1. 保证对拍品拥有合法所有权或处分权,保证拍品来源合法,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
2. 如实披露拍品所有瑕疵,不得隐瞒质量问题、权属问题等重要信息
3. 配合本公司完成鉴定、合同签订、结算等相关流程,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及权属证明材料
4. 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,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的违约责任
1. 艺术品鉴定存在一定主观性,本公司提供的鉴定评估意见仅供参考,不承担拍品真伪/年代/价格/品相的连带责任
2. 拍卖结果受市场行情、竞买人偏好等多重因素影响,本公司不保证拍品一定能够成交,也不承诺最低成交价格
3. 因不可抗力(如自然灾害、政策调整等)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或拍品受损的,本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,但会及时通知委托方并协助处理后续事宜
4. 委托方如提供虚假证明材料、隐瞒拍品瑕疵或权属问题,导致拍卖产生纠纷的,需承担全部法律责任,并赔偿本公司及买受人的全部损失
双方在委托拍卖过程中产生争议的,按以下顺序解决:
1. 友好协商:与对应业务专员或部门负责人沟通协商
2. 行业调解:协商不成的,可提交当地拍卖行业协会调解委员会调解
3. 司法诉讼:调解不成的,可向本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
(云南牧丞轩拍卖有限责任公司)保留对本流程的最终解释权,如有调整将提前7个工作日在接待大厅及官网公示。
公示日期:2026年3月1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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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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